根据《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要求,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依法对2021年上半年客运班线企业和客运站进行监督抽查。特制定抽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三、检查内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立;
2.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
3.客运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4.客运企业及客运站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客运站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安全例检等。
四、监督抽查单位及检查执法人员
详见附表。
附件: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检查执法人员情况表
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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