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要求,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依法对辖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监督抽查。特制定抽查计划并公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日。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监督抽查单位
本次计划抽查单位3家,名单如下:十堰交投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施洋路22号)、十堰如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南路16号)、十堰市康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回船村东环路128号2幢1-1号)。
四、检查执法人员
本次计划检查执法人员4人,名单如下:周树兵、欧宁、邹琨、李志敏。
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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